本技術涉及基坑施工,特別涉及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
背景技術:
1、各類深基坑工程中常使用鋼結構格構柱用于塔吊基礎的支撐,或用于基坑支護中鋼筋混凝土內支撐的支撐,而格構柱安裝后要求對其不能有所擾動,因此通過對原有在格構柱區(qū)域通過的水平結構鋼筋如遇到腹板或角鋼時無法穿過格構柱內部的縫隙,需斷開設置,無法做到有效連接,或與格構柱進行焊接,但焊接只能進行點焊,遇到斜交的情況無法有效焊接,同時焊接后隨著混凝土的澆筑或建筑沉降、水平位移等影響,會導致格構柱受連接鋼筋的影響有所沉降及偏移,影響安全及正常使用。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的上述問題。
2、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包括:格構柱,其外表面每個方向均設置有高度調節(jié)器,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包括兩根豎直桿,兩根所述豎直桿之間間隔設置有多根水平桿,每個方向的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上均固定連接固定掛鉤;固定板,其為c字形,兩個所述固定板的一部相對拼接組成一個口字形,將格構柱套在口子形內,所述固定板與固定掛鉤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板每個方向的上方均設置有水平鋼筋。
3、在一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的兩根豎直桿的上端部和下端部均設置有水平連接部,所述水平連接部遠離豎直桿的一端與格構柱固定連接。
4、在一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所述固定掛鉤包括兩根l形桿,所述l形桿的i部上端設置有掛接部,兩根所述l形桿的i部之間間隔設置有多根水平支撐桿,兩根所述l形桿的一部遠離i部的一端端部之間設置有水平支撐桿,四個所述固定掛鉤分別通過掛接部與高度調節(jié)器固定連接。
5、在一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所述固定板的i部的中部搭在固定掛鉤的一部,所述固定板的i部的中部與固定掛鉤的一部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板的兩個一部遠離固定板的i部的一端分別與兩個相鄰的固定掛鉤的一部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板的一部遠離固定板的i部的一端位于固定掛鉤的一部的中部。
6、在一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每個方向的所述水平鋼筋在距離格構柱50mm處斷開。
7、在一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的水平桿長度為300mm,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的兩根豎直桿長度為500mm,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的水平桿兩兩之間間隔100mm。
8、在一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每個方向的高度調節(jié)器設置在格構柱的同一高度,所述固定掛鉤掛接在高度調節(jié)器的同一高度。
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特點和有益效果:
10、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高度調節(jié)器、固定掛鉤和連接板等結構,達成了在不影響格構柱平衡及受力的情況下,將因遇到格構柱而斷開的通長鋼筋進行有效連接的效果。
11、2.?本實用新型可根據鋼筋位置調整高度,避免與格構柱直接接觸,避免影響格構柱的平衡及受力,受力傳遞良好,使鋼筋整體受力符合圖紙及各項要求。
1.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2)的兩根豎直桿(3)的上端部和下端部均設置有水平連接部(8),所述水平連接部(8)遠離豎直桿(3)的一端與格構柱(1)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掛鉤(5)包括兩根l形桿(9),所述l形桿(9)的i部上端設置有掛接部(10),兩根所述l形桿(9)的i部之間間隔設置有多根水平支撐桿(11),兩根所述l形桿(9)的一部遠離i部的一端端部之間設置有水平支撐桿(11),四個所述固定掛鉤(5)分別通過掛接部(10)與高度調節(jié)器(2)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6)的i部的中部搭在固定掛鉤(5)的一部,所述固定板(6)的i部的中部與固定掛鉤(5)的一部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板(6)的兩個一部遠離固定板(6)的i部的一端分別與兩個相鄰的固定掛鉤(5)的一部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板(6)的一部遠離固定板(6)的i部的一端位于固定掛鉤(5)的一部的中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每個方向的所述水平鋼筋(7)在距離格構柱(1)50mm處斷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2)的水平桿(4)長度為300mm,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2)的兩根豎直桿(3)長度為500mm,所述高度調節(jié)器(2)的水平桿(4)兩兩之間間隔100m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不影響深基坑中格構柱的可調節(jié)高度的水平鋼筋連接體系,其特征在于,每個方向的高度調節(jié)器(2)設置在格構柱(1)的同一高度,所述固定掛鉤(5)掛接在高度調節(jié)器(2)的同一高度。